新鲜货物运输注意事项?生鲜物流运输规则

发布时间:2022-09-03 点击:149
1、用冷藏车运输易腐货物,必须在装车前进行预冷,降温后才能装车。冷冻货物采用加冰冷藏车运输时,小于+6的可预冷6小时;装有冷却或非冷却货物时,小于+12的可预冷3小时。机械冷藏车内预冷温度:冷冻品0-3,香蕉+12-+15,菠萝、桔子+9-+12,其他易腐品0-+3。车站应根据洗车、加冰、预冷、装车的实际需要安排运行时间,做好上下班衔接工作。
2、冷藏车起动、充装所需的冰、盐和劳力,由托运人负责准备和组织。始发站具备供冰条件,经协商可由铁路提供。劳务费、冰费、盐费由发货人承担。无冰盐站由发货人指定的加冰冷藏车送回有冰供应条件的站。并按规定收取货车回程费。初次加冰时应加足冰箱,必要时应在拖车前加满,以保证冷藏车开到前面个加冰处时,冰箱内的冰不少于20%。启动结冰质量由始发站验收。当冷藏车开往前方个加冰站(150公里以内)时,如发现始发站除补冰加盐外,应在不加冰或加冰不足的情况下加冰,电报通知发送站催告(因铁路责任造成车辆运行缓慢的除外),发送站向托运人支付冰盐费用。
3、易腐货物应当按照附件一规定的方法装载。装载预冷冷藏车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持车内温度。装卸作业时,应使用不会损坏车内设备的工具,不得挤压循环挡板和水槽。上部货物与循环挡板之间的距离至少为50 mm。开关门时,严禁乱砸、乱撬。采取保温、防寒、防潮措施时,不允许用钉子损坏冰箱车体。
4、车站和托运人(收货人)应当加强装卸组织,缩短装卸时间。制冰冷藏车每次装卸作业时间(不含洗车和预冷时间)不超过3小时;机械车辆停放:b16型每组不超过16小时;b16小列车每组b17、b18、b20型不超过12小时;b19型每组不超过6小时。每辆车的装载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由部调度命令确认。因发货人(收货人)责任超过规定的装卸时间,收取货车晚点使用费,同时收取机械冷藏车冷藏费。车辆交付后,因托运人的责任而取消交付的,车站向托运人收取冷藏车退换费,退换费标准为0。
5、冰车运输易腐货物,装载单位必须填写《冷车作业单》(格式二),随车交付。使用机械冷藏车运输时,应填写同一到达站的车辆数和同一温度的货物,并交机械冷藏车乘务员交付。
6、托运人要求使用冰、冷藏车取暖运输的,铁路应当提供炉具,燃料由托运人提供。对于需要通风或取暖运输的运冰车,可以打开并固定前进方向的左侧门。采用棚车、敞车通风运输的易腐货物,可打开棚车车窗或吊起敞车侧板,绑扎牢固,并用围栏封堵。冷藏车车门打开固定或敞车侧板吊装绑扎牢固时,外突出部分距车辆纵向中心线不应超过1750 mm。
7、始发站、编组站、区间站应当迅速安排、拆解、交付易腐货物车辆,并及时转运。中间站装卸车辆除可并入解钩列车外,还应按运营计划并入特快列车或直达、直达、区段列车。对于需要中途加冰的易腐货物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道路运输,将各车站投入列车,在前加冰站解体或终止。易腐货物车辆过境停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与车站目的地有关的过境停留时间。原则上,需要加冰的冷藏车长停留时间不超过12小时。装有易腐货物的车辆不得在运输途中积压货物。如遇特殊情况,预定站应立即向调度站报告,并采取就近换乘冰场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
8、冷藏车中途需要加冰的,发送站、加冰站应当依次用电报对加冰站及其站点进行预报(必要时,电话协助通知),抄送下一个加冰站,后一个加冰站向到达站进行预报。
9、加冰站收到加冰预报后,应当做好加冰准备工作。冷藏车进站后,加冰站应立即检查剩余冰盐,测量车内温度,检查车外及排水管是否完好,货物有无腐烂变质迹象,及时妥善处理找到了。在加冰的同时,需要通风的货物要通风。充冰作业结束后,应及时通知作业拖车,认真填写《冷车作业单》和《充冰日志》(格式3),同时发布充冰预报。中途加冰时,要根据冷藏车的需要准备足够的冰和盐,并保持加冰设备完好。
10、站会同机械冷藏车乘务员对装卸作业进行技术指导。如发现问题,应与寄件人、收货人联系解决。货物装车后,机械冷藏车乘务员应检查门是否关严,及时记录车内温度,并及时开机制冷。机械冷藏车乘务员应按附件一的规定保持车内温度,对于非制冷易腐货物,应在短时间内将车内温度降至规定的温度。运输过程中,每两小时记录一次每辆车的温度,每六小时填写一次冷藏车操作单。
11、易腐货物到达后,应当及时卸运。在货场卸货的易腐货场,应严格防止污染和变质。卸货时,车站应联系收货人采取措施并移动货物。寒冷季节运输的冷冻、冷藏、保温、取暖货物,收货人应当准备防护用品和装卸工具,组织直接卸货。